关于转发《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单价及各专业定额价目表的通知》的通知
日期:2020-11-23
各县(市、区)住建局(建设局、建管部),各有关单位:
现将《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单价及各专业定额价目表的通知》(鲁建标字〔2020〕24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我市2016版建筑、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鲁建标字〔2016〕39号)及2018版建筑、安装、市政工程概算定额(鲁建标字〔2018〕29号)中的人工市场指导单价调整为:建筑工程115元/工日,安装/装饰工程125元/工日,市政/园林绿化工程105元/工日。
二、新发布的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市场指导单价是我市行政区域内国有投资项目编制招标控制价的依据,也是投标报价、工程结算等工程计价活动的参考。
三、本通知执行之日起,《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单价的通知》(德建通〔2020〕4号)同时停止执行。
四、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本通知执行之日前已竣工结算的工程和在建工程已完成的工程量不再调整。
附件: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单价及各专业定额价目表的通知(鲁建标字〔2020〕24号).doc
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1月23日